展柜上的燈光與照明
不同位置的光源給商品所帶來的氣氛有很大的差別,從斜上方照射的光,這種光線下的商品,像在陽光下一樣,表現出及其不自然的氣氛;從正上方照射的光,這種光可制造一種非常特殊的的神秘氣氛,高檔、高價產品用此光源較合適;從正前方照射的光,此光源不能起到強調商品的作用;從正后方照射的光,在此光線照射下,商品的輪廓很鮮明,需要強調商品外形時宜采用此種光源,在離櫥窗較遠的地方也應采用此光源,從正下方照射的光,能造成一種受逼迫的、具有危機感的氣氛。

一般商場超市都是兩者并用。從商品色彩來看,冷色(青、紫)用熒光燈比較好,暖色(橙、紅)用白熾燈更能突出展柜中商品的鮮艷。服裝、化妝品、蔬菜、水果等使用白熾燈、聚光燈則能很好的突出商品的色彩,營造氣氛。
照明方式。在整體照明方式上,要視商場超市的具體條件配光。在均衡分配商超內的照明亮度時,應以全體照明的店內平均亮度為參考,店面櫥窗為其2~4倍,店內正面深處部分為2~3倍,商品陳列面為1.5~2倍,需加倍亮度的地方只要加上局部照明即可。
在以上不同位置的光源中,最理想的是斜上方和正上方的的光源。另外,對于舊燈具要長換常新,更換一個壁燈、改變一個吊燈燈罩的色彩都可表現出與過去完全不同的氣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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